2026年,小微企业税惠力度进一步巩固,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"六税两费"等多重优惠叠加,合规经营的企业税负可以降到历史低位。但前提是:你得知道哪些能用、怎么用、临界点在哪里。本文逐一拆解,附政策文号,便于核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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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所得税优惠:实际税负仅 5%
这是小微企业最核心的优惠。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25%,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阶梯式减免,最终实际税负只有 5%。
优惠计算方式
| 应纳税所得额 | 计税方式 | 实际税率 | 示例(年利润100万) |
|---|---|---|---|
| ≤ 300 万 | 减按 25%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 税率缴纳 | 5% | 100万 × 25% × 20% = 缴 5 万 |
| > 300 万 | 全额按 25% 税率征收,不再享受优惠 | 25% | 301万 × 25% = 缴 75.25 万 |
政策依据与执行期限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(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》):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%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配套征管依据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。
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
- 从业人数: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+ 劳务派遣用工。按季度平均值计算:季度平均值 =(季初值 + 季末值)÷ 2,全年平均值 = 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÷ 4。
- 资产总额:同样按季度平均值计算,方法与从业人数一致。
- 年中开业: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。
二、增值税优惠:月 10 万免征 + 1% 征收率
2026 年 1 月 1 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正式施行。配合新法,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延续并制度化。以下两项可叠加理解:
1. 起征点以下免征
| 纳税方式 | 起征标准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按月纳税 | 月销售额 ≤ 10 万元 | 未超过10万元→免征增值税 |
| 按季纳税 | 季销售额 ≤ 30 万元 | 未超过30万元→免征增值税 |
年化来看:年销售额 ≤ 120 万的小规模纳税人,增值税全免。但要注意:此处的"销售额"指不含税销售额,且仅对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免征—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销售额仍需缴税。
2. 征收率优惠:3% → 1%
当月/季销售额超过免征额度后,并非全额按 3% 缴纳。适用 3%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 1%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。这个优惠同样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举个例子: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 50 万(超过 30 万免征线),应缴增值税 = 50 万 × 1% = 5,000 元(而非 50 万 × 3% = 15,000 元)。
3. 附加税费减免
月销售额 ≤ 10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,除增值税免征外,还可一并免征 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(财税〔2016〕12号)。城建税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(但可叠加"六税两费"减半,见第三节)。
政策依据
-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(增值税法施行后优惠政策衔接):月 10 万 / 季 30 万免征 + 3% → 1%,执行至 2027.12.31。
-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(起征点标准等征管事项)。
- 财税〔2016〕12号:月销售额 ≤ 10 万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三、六税两费减半:8 项税费一律减半
小微企业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外,还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,且与前述优惠叠加享受。
| 类别 | 税费名称 | 优惠幅度 |
|---|---|---|
| 六税 | 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 | 减按 50% 征收 |
| 两费 | 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 |
适用主体
三类主体均可享受: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。注意: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但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,同样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。
政策依据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四、其他税费优惠:残保金、文化事业费等
1.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:30 人以下免征
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(含)以下的企业,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政策依据: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超过 30 人的企业,实行分档征收: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 1%(含)以上但未达 1.5% 的,按应缴费额 50% 缴纳;安排比例在 1% 以下的,按 90% 缴纳。
2. 文化事业建设费
广告业和娱乐业缴费人:
- 月销售额 ≤ 2 万(季 ≤ 6 万)的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- 归属中央收入的,按应缴费额的 50% 减征;归属地方收入的,各省在 50% 幅度内减征(多数省份顶格 50%)。
- 政策依据:财税〔2025〕7号,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
3. 水利建设基金等地方性基金
部分省份对小微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,具体以当地财政、税务部门公告为准。天津地区建议查阅天津市财政局最新通知或咨询税务机关。
五、如何申请:申报即享,无需审批
以上所有优惠均实行 "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" 的办理方式。即:
- 不用跑税务局:无需提交申请、无需等待审批。
- 申报时直接享受: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,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应栏次即可。电子税务局会自动校验条件,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计算优惠金额。
- 资料留存备查:企业自行保存能证明符合条件的数据(如从业人数统计、资产总额计算表、行业证明等),税务机关后续可能抽查。
六、常见误区:小微企业 ≠ 小企业
在日常咨询中,我们发现有近半数企业主对"小微企业"的税务定义存在误解。以下澄清最常见的几个误区:
误区 1:"我公司规模小,肯定是小微企业"
事实:税务认定有精确的数字门槛,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——年应纳税所得额 ≤ 300 万、从业人数 ≤ 300 人、资产总额 ≤ 5000 万、非限制/禁止行业。例如:一家贸易公司只有 5 个人,但年利润 350 万,对不起,企业所得税按 25% 全额征收,一个子儿的优惠都没有。
误区 2:"小规模纳税人 = 小微企业"
事实: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维度的概念。
- 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概念,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(≤ 500 万)。
-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概念,看三个指标(所得额、人数、资产)。
- 你是小规模纳税人,不一定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;你是一般纳税人,也可能同时是小微企业。
| 维度 | 小规模纳税人 | 小型微利企业 |
|---|---|---|
| 对应税种 | 增值税 | 企业所得税 |
| 判定标准 | 年销售额 ≤ 500 万 | 年所得额 ≤ 300 万 + 人数 ≤ 300 + 资产 ≤ 5000 万 |
| 可叠加吗 | 可以。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是小规模纳税人(享受增值税优惠)和小型微利企业(享受所得税优惠)。 | |
误区 3:"临界点就多一块钱,多缴的税没那么夸张吧"
事实: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优惠是"全额享受或全额不享受"——超过 300 万即失去资格,不是超出部分按 25% 算,而是全部按 25% 算。年利润 300 万缴 15 万,301 万缴 75.25 万,多 1 万利润多缴约 60 万税。这不是玩笑,每年都有企业主因不熟悉政策而付了昂贵的"学费"。
误区 4:"享受优惠会被重点稽查"
事实: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是国家明确的普惠性政策,依法享受是企业权利,不存在"享受优惠=招稽查"的逻辑。真正会引发风险的是:不符合条件却虚假申报享受、通过分拆收入或隐匿利润人为制造"达标"假象。合规税务筹划是法律赋予的权利,违规操作才是风险的根源。